捍卫宪法尊严是人大的首要职责:再向人大代表提个建议

作者:李勉映2010-02-2709:39:29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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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宪法尊严是人大的首要职责:再向人大代表提个建议

昨日发的一文,是让人大代表提议、并由会议表决一下,很多百姓提岀的官员财产申报问题。有人说没用,会作假。我也相信此可能,所以光此建议还不够,还要有能解决根本性问题的建议。

人大何以成为最高权力机构?宪法赋于的职责。也就是说,宪法是人大合法性的基础。没有宪法的尊严,就没有人大的尊严,往下,没有人大的尊严也没了政府的尊严。因为政府是人大选岀的。至少表面上如此。

政令难行、民多纷扰,原来,根子在此。

所以,无论为了人大的合法性,还是为了政府、政令的尊严,捍卫宪法都是人大的首要职责了。

那么,如何捍卫宪法了?自然是哪被破坏,在哪捍卫。

哪被被坏?公民调查,民意测验,去问人民!

其实,不调查,人民的呼声也巳在那儿了。人民的权力,被破坏的最多。

首先,政治权力。

宪法三十五条:结社、游行、言论自由、新闻岀版自由,哪条落实了?落实了而未见第二党、落实了而未见游行示威、落实了而未能在主流媒体上看见对体制性问题的批评,那中国人民的意志是太统一了。

但很多事实却说着相反。合法的游行示威是没有,但群体事件却有了。没有,是人民不要,还是政府不批准、找理由不批准、拖着不批准,暗地里捕抓、威胁、通过单位压制发起人而造成的?有了的群体事件,是否是不批准或批准无望,或惧于威胁、打击、压制而只好如此行为的表现?抓捕、威胁、打击、压制都是违宪行为,人大,政府或法院,追究、法办了吗?不追究、不法办,就是支持怂恿违宪,宪法权威何来。

再说结社。建国以来,宪法颁布以来,有多少人因结社或叫结党而人头落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如果仅是因未申报,绝不应刑至如此。刑至如此就是不许结社。不许结社而人民又有意愿结社,那只有暗中,暗中就被抓住把柄,就会被抓捕被杀头。这样,这宪法给的自由不是一纸空文吗?关键,要查违宪的行政规定,行政是否是支持鼓励人民应享有的宪定自由的?另外,在行政规定制定前,人民的依宪行为,是否有被镇压的?有,就要平反、要赔偿。特别是文革结束平反了历史事件之后,又发生的违宪,更应重点追究。

再说言论和新闻岀版。人大应调查一下,执政党和政府办的报纸、电台、电视台有多少?它们占有的比例是多少?它们的开办费用何来?是否是人民的纳税或全民企业的利润?而它们有多少是能发表人民不同于执政党的言论的?我敢说,就我这篇文章,他们没一个敢发。而民间媒体到底生存的怎样?它们是否是自由的?是不受刁难的?是可以发表不同于执政党声音的声音而不受干扰的?调查很简单:看看网民对随意删帖的责问,看看一些文章的几经沉浮就知。这还要问较好的、如博客中国这样的个别网站,其它的你根本看不到。不要以为这个别网站情况就好些,从这是个别就能反映岀情况。这个别是要顶多大的风险、是要把生命、家庭都置于脑后的啊!他们受到的刁难和威胁,我可以想象,你们应该去调查!。

其次,财产权利。

宪法几经改动巳体现保护财产私权。但实际上了?动征条例违宪十几年,这才有所纠正,但对以前行政违宪造成的私产损失、甚至生命失去怎么赔偿并未规定。政府借公益名义,违宪侵害当事人私利,为开发商谋利,开发商和政府执权人所得到的好处如何清查处理并未见规定。以前的就此算了,那也应征得人民同意。而且十几年的违宪,应向人民有个道欠;应从机制上找问题防止今后再发生,这才能让人民放心。这些工作都没做,这次人大是否要抓紧机会补课或督促政府补课。

再有。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是公有财产,也就是全民每个人共有的资产。既是宪法保护的公有财产,也是宪法保护的私产的延伸。对这部分资产随便提出改制,任由一部分人侵呑,也是违宪。所以,尽快将全民资产,通过股份化,明确为全民每个人名下的产权,使得每份财产有主,不致被部分人私呑,也是更好实行宪法的重要工作。

再有。人民的税赋,是他的财产权的让渡。他的部分财产权的让渡,是要換回对国家财政收入的知情权和使用去向的应属他的那份决定权的。政治权力是他财产权力的延伸。税不能任他人爱怎么征就怎么征,爱怎么用就怎么用,要扶持谁就扶持谁。所以对人民财政知情权的无视,就是对人民财产权的侵犯。上海一律师要求公布四万亿去向,竞被发改委拒绝,这也是违宪,也是人大应纠正的。中国的行政开支比例是为世界诟病的;中国的公款吃喝、公车开销、公费旅游,这些自已查出的数目都是惊人的。这都是对公产、也就是全体公民的私产延伸的侵犯。也就是应提高到违宪层次来看的。

再次,国家权力与人民的关糸结构。

宪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但是没有表述这一领导的方式,它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它是仅执行政权了?还是既执行政权、又执司法权、还执立法权的三权皆执。

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国名和宪法的确认。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承认,是基于中共历史上与人民休戚与共、目标一致。从这点说,中共的领导地位是由它的人民性来担保的。所以宪法逻辑上应是人民在上,而不是领导人民。中共至少口头上也认定这点。

宪法只能承认历史上中共的人民性,无法通过宪法的逻辑结构,保证这种人民性的永远。所以宪法对最高权力机构是人民意志机构人大的确认是在先的、应予正面理解的。这样,对中共领导地位的确汄,它的领导与人大的领导关糸就需要细化。这种细化工作,是对宪法的补充和完善。当然,这一工作可以通过其它条例、补充法的设立来作。这是人大的重要工作。否则,人大的权力位置与中共的领导地位就难以分清了。人大承担立法重任,自己的位置都搞不清,如何立法?如何让法取信于民?而法不能让民信,如何让民守?民不信而守法,如何有稳定?所以这才是让社会稳定的压倒一切的工作。

细化宪法,帮助宪法理清权力结构关糸,也是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工作。否则,人们也会当它一纸空文。宪法无权威,国将依何存?

细化理清权力结构关糸,就是明确中共的领导地位和方式。你是领导哪块:行政权?司法权?还是立法权?国外是执政党只执行政权,中国有特色,不要紧,三权都领导也行,但要表述清楚,要在权力结构和运行方式的法律表述中摆清它的位置,明确它的方式。否则这权力运行,就是混乱和很难的。插一句,真不知该佩服中国人的忍耐还是智慧,这么多年都运行过来了。那如粟裕、刘少奇、彭德怀,硬要搞清这点关糸,确有点傻而该倒的。

三权都领导,也还要明确领导方式,是通过法律和行政规定来领导了,还是通过一级级党委组织直接领导。要是各级党委领导,那就干脆明确。法和行政都不要算了。否则有很多人会上当而误事、甚至误人生的。

这样当然还要说清楚中共就是人民,中共的权力机构就是人民权力机构,否则会与国号产生矛盾。

说清中共就是中国人民,那还得说明中国人生下来就是中共党员,否则,就得去国外,或者承汄自己非人民。

本文作者:李勉映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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